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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维修预发包项目招标公告(2024-jqxtcd-g1001)

· 2024-04-03

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维修预发包项目招标公告2024-JQXTCD-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维修预发包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

2.2建设规模:

房屋及附属设施单项20万元(不含)以下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补漏、房屋改造、地面维修、墙面维修、灯具维修更换、用电线路维修、门窗维修更换、吊顶维修、管线检修、围墙维修、标线(标志)维修、护栏维修更换、道路维修、上下水设施维修更换、给排水设施设备维修更换、下水疏通、门锁维修、通风与空调维护、设施设备维护、消防绿化维护等。

2.3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年度预算约100万元(单项工程预算20万元以下),本次采购为框架招标,预算金额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采购依据,具体服务内容和预算以实际需求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2.5合同期限:

自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本次采用下浮率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资料不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证明材料: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4诚信要求: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上级管理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5项目经理:配备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①资格证书复印件、②安考证复印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技术负责人:配备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职称。【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申请报名

6.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83586986@qq.com、793856101@qq.com、3343476646@qq.com,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注意:以上三个邮箱均须同步发送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6.2报名时须提交扫描件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特定资质证书。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接收招标文件邮箱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4月 29 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8.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9.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邀请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上级管理部门电话:027-59561762;

上级业务部门电话:0971-3551818;

本级监督部门电话:028-67784063。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 编:610011

联 系 人:秦先生/官先生

电 话:18981887310/15008280170/028-67784049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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