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四期)施工 资格预审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财政统筹解决21100万元,其余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万里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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