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濉溪县纪委监委办案点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XCG-G24027-SHDL
二、项目名称: 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濉溪县纪委监委办案点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南坪镇粮贸街东侧 6栋
成交金额: 692222.00元
评审总得分: 83.33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濉溪县纪委监委办案点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濉溪县纪委监委办案点维修改造工程包含一楼信访室改造、二楼办公室改造、四楼会议室改造、东楼屋面防水维修、南楼瓦屋面增加彩钢瓦,新增钢结构电动车棚一座。一楼信访室及会议室改造内容为原装饰面层拆除重新装修,改造后信访室及会议室为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石膏板吊顶天棚。二楼办公室改造内容为拆除原卫生间隔墙及地面、铲除原墙面、天棚面层,门窗更换,电路更换。改造后二层办公室地面为地砖地面、墙面天棚均为乳胶漆面层。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 25日历天 项目经理:崔浩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212114278、皖建安B(2021)034069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80%计取,共计9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濉溪县沱河路 92号
联系方式: 13615618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淮海时代商城 1009室
联系方式: 0561-336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萍
联系方式: 13385618689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函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二次报价函
磋商响应函
成交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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