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苑小区部分宿舍楼屋面、外墙面维修工程(二次)(项目编号:24AT47087403481)进行谈判采购。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谈判小组于2024年06月20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苑小区部分宿舍楼屋面、外墙面维修工程(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AT47087403481 | |
采购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谈判时间 | 2024年6月20日上午09:30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川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元) | 65800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不超过3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谢登春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元) | 71717.17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不超过3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马晓军 |
公示日期: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谈判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发布媒介: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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