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长治分行营业、办公用房零星维修(10万元以下)定点供应项目进行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治分行营业、办公用房零星维修(10万元以下)定点供应项目;
2.2、招标编号:HCZB-2023-ZB1919;
2.3、项目概况:为提升长治分行营业办公用房(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实施效率,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集中采购,为长治分行营业办公用房(10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2.4、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全辖各级机构;
2.5、三年或招标人最新结果公布,先到者为准;
2.6、服务内容:营业办公用房零星维修、综合办公用房维修(含房屋的零星维修),包括地面、墙面、外立面维修、屋顶防水、房屋强弱电日常零星维修、通风、室外台阶、室内外标识等配套内容。不包括机房、电力等专业设施和设备类工程维修、不包括因购置某项大型设备产生的配套工程维修以及政府(或监管部门)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项目;
2.7、入围家数:根据投标人响应及评标情况最终确定,最多不超过7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3.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工商银行禁入名单企业;
3.5、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应非我行禁入名单企业;
3.6、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3.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8、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投标人须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以上资格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东街16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5-6248115
电子邮箱:sxczjzcg_cz@sx.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
联 系 人:刘金秀、何明刚、崔多杰、邢婷、康兆来
电 话:0351-2385832
电子邮箱:hcjtsx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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