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2022年度小渠子管护所廊道封闭、防水渠等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2022-1025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2022年度小渠子管护所廊道封闭、防水渠等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0000
最高限价(元):350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2022年度小渠子管护所廊道封闭、防水渠等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2022年度小渠子管护所廊道封闭、防水渠等维修项目,对小渠子管护所房屋走廊封闭、走廊路面铺垫、墙面维修、排水渠、护坡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外省供应商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及信用报告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供应商被列入限制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105室
方式:获取方式:线上邮箱方式获取或线下现场获取
受疫情影响,潜在供应商需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外省供应商须提供进疆备案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及信用报告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以PDF的格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www.sxr378976826@qq.com,发送至邮箱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桑星睿,联系方式:18609017988。(注:资料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并留下联系方式),资料合格且登记成功的投标人,填写报名表。(纸质版资料以电话通知,在要求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1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
地 址:乌市新市区阿勒泰路西六巷278号
联系方式:15276622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105室
联系方式:0991-3834799 1860901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星睿 徐静 徐春晓
电 话:0991-3834799 1860901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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