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修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海南某医院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小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服务地址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某医院,分为医疗区、生活区、招待所及江林院区。医院总占地面积336.82亩,总建筑面积240344㎡(其中医疗区建筑面积151944㎡,生活区建筑面积81100㎡,招待所面积7200 ㎡)。医疗区建筑共计14栋,包括主体建筑5栋,分别是门诊楼、住院楼、南楼、行政办公楼、后勤保障楼及地下室;小单体建筑7栋,包括健康查体中心、液氧站、南楼警卫用房、煎药房、垃圾站、污水处理站、北门警务室;生活区建筑共计12栋,包括公寓楼9栋及地下室、小单体建筑2栋及文体中心;招待所建筑1栋;江林院区集装箱板房。
本项目主要是在合同期内,甲方指定内容的房屋小修及小型改造工程服务,签订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工程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招标控制价:3,498,956.79 元;质保期半年。
2.4计划工期:2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各类门窗更换、门套更换、幕墙维修、栏杆维修、室内外地面石材维修、瓷砖维修、干挂石材维修、路面修复、木地板更换、PVC地板更换、壁纸墙面维修、吸音板维修、树脂板维修、各类吊顶维修、橱(吊柜)等更换、新增隔墙、末端设备安装、冷凝水管保温粘贴、给排水管线维修、集装箱门窗地板维修、管井砌筑等清单项目,以及清单外甲方指定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重要说明:
1.清单内及清单外项目均为暂定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甲方下达《小修改造通知单》为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2.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清单内及清单外内容),均按照《2017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7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9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21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15海南省房屋修缮与抗震加固定额》综合单价确定基准价(该价格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内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费用),各单位报价为基准价下浮率;
3.本项目如满足3N(N为整倍数)家单位到场参与投标,则选择N家单位为预中标单位,最终确定不超过三家(含)预中标单位(如:参标单位为4家,则确定1家预中标单位;参标单位为6家,则确定2家预中标单位;参标单位大于9家,则确定3家预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4.本项目甲方结合实际情况,每月汇总一次维修项目清单(急修、专项维修改造内容,不受时间约束),通过抽签的形式,从预中标单位中确定一家实施单位。
5.如涉及材料等海南省标准定额中没有的项目,以三亚本地区三家市场询价中最低金额确定结算费用,此部分价格不再进行下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也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