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各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及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各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及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各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及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
各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对106工号、109工号、149工号、111-2工号、193-1工号、152工号及144-2工号屋顶和墙面进行防水修缮,因设施防水层老化、并伴有脱落,起鼓等现象,设施内部部分墙壁脱层。多处漏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证各设施的安全,需对各设施进行防水修缮工作。具体要求详见《106#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09#和149#等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11-2#和193-1#/152#等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44-2#等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
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193-1#、199#设施散水开裂、损坏严重,对本设施本体安全造成影响,为保证设施使用安全需对设施散水进行维修、维护。本次涉及维修设施2个,待维修使用面积预估为148㎡。具体规格要求详见《 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工程技术规格书》。
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
各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对106工号、109工号、149工号、111-2工号、193-1工号、152工号及144-2工号屋顶和墙面进行防水修缮,因设施防水层老化、并伴有脱落,起鼓等现象,设施内部部分墙壁脱层。多处漏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证各设施的安全,需对各设施进行防水修缮工作。具体要求详见《106#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09#和149#等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11-2#和193-1#/152#等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44-2#等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
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193-1#、199#设施散水开裂、损坏严重,对本设施本体安全造成影响,为保证设施使用安全需对设施散水进行维修、维护。本次涉及维修设施2个,待维修使用面积预估为148㎡。具体规格要求详见《 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工程技术规格书》。
2.2 计划工期:
各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根据我方要求开始工程实施,实施周期为60天。
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根据我方要求开始工程实施,实施周期为60天。
2.3 建设地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
2.4 质量要求:
具体要求或质量标准详见《106#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09#和149#等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11-2#和193-1#/152#等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144-2#等设施屋顶和墙面防水修缮工程技术规格书》;《 193-1#、199#等设施散水维修工程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询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和人员施工相关资质(包含建造师、防水工等)(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及提供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的相关业绩,最少提供1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的相关业绩,最少提供1项.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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