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明港税务分局、长台关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392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左先生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6-623083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信阳市大庆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明港税务分局、长台关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明港税务分局、长台关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以豫税函〔2023〕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明港税务分局、长台关税务分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HA2024-DLGK-B0039-B00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维修改造面积为3510.21平方米,包括综合办公楼工程、综合服务楼工程、综合服务楼辅助用房工程、室外泵房及车棚等。
2.4项目建设地点:明港税务分局、长台关税务分局(信阳市明港镇新民路270号)。
2.5招标控制价:4910956.08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9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0招标范围:包括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水箱间加固工程、屋面保温及防水、外墙装饰、门窗更换、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吊顶维修改造、电气维修、给排水及下水道维修、空调、消防工程、室外路面及室外管网等,以及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2022 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①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②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④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者未被列入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专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3(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5.3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6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网站(https://henan.chinatax.gov.cn/xinyang/)上发布。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7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5037681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八街信合大厦9楼
联 系 人:周女士、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022102
监督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大庆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电话:0376-6230836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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